母亲离世后,作为儿子并无权利向身为女儿的您索取
赡养费用。
赡养之责乃是为人子女者在经济层面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所需资金支持,其具体含义即是必须承受一定程度的经济压力,同时提供具有必要性的经济支援,以及予以物质方面的费用补助。
若年长子女未能尽到上述义务,父母如若因失劳或生活困苦而面临困境,有权向成年子女
追讨赡养费用。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