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担保人为借款人偿还债务之后,自然享有向借款人进行法律追索的权利。
这是贯彻落实法律所赋予担保人在履行完担保义务后,前往债务人处追回应有权益的法定权益。
在此过程中,请格外留意法律规定中的重要环节——追索允许的前提条件:
(一)原告必须是与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严谨定义下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明确的被告身份必不可少;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法律论据须清晰明了;
(四)该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需受诉于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