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在贪污犯罪中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将面临由法院依法裁决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须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作为相应的惩戒。
而当此类贪污行为涉及到数额较大的金额或是具备了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时,则应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同样需要向司法机关支付罚金实施惩处。
贪污罪,即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进行贪婪地侵占、擅自窃取、欺诈性取得,甚至是采取非法的其他手段来占有公共财富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