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离婚诉讼的案子中,审判机关理应遵循一条核心原则,即着眼于如何确保能有最佳的抚养环境供孩子成长,以此来做出孩子抚养权的最终裁决。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尚未达到两岁的子女,他们的母亲享有优先抚养权,这既是社会现实的反映,也是法律法规设定的基本准则。
至于已经超过两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则会依据双方具体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以及生活态度等因素,从全面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角度去考虑和评判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