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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借钱的人失踪了我该怎么办

突然借钱的人失踪了我该怎么办
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债务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否则,你将无力偿还,甚至花掉你的现金储蓄,导致你破产,或大大减少你的投资。
2024-05-16 10:30:03 已帮助9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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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借钱的人失踪了我该怎么办
若您需向法庭提出诉讼请求,首先需递交详细的诉讼状,并支付处理费用。
对于申请金额低于人民币10,000元的案件,受理费用仅为50元。
在递交诉状时,请确保包含债务人的具体居住地址及有效的联络方式,以便法庭顺利立案
在经过法庭审核并正式受理后,法庭将通过公告的方式传唤被告方前来应诉。
如果公告期限届满后,被告方仍未出庭应诉,法庭将会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
在此情况下,原告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而法庭也可依法采取拍卖被告方的资产或债务等方式来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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