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成重婚罪的情形中,主要涵盖了如下几种常见情况:
首先是与自己合法配偶已完成婚姻登记手续后,又再次与第三人进行婚姻登记或者做好了登记结婚的准备;
其次是在与合法配偶已经完成婚姻登记手续的前提下,又与第三人建立起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第三种情况则是在未与任何一方完成婚姻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却与多名异性同时存在着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在明知对方存在以上任意一种情况时,仍然选择与其进行婚姻登记或者维持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