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租他人财物的行为,所生成的租赁合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这种租赁关系,其本质上是为了实现租赁物的实际使用和受益,所以出租人就应该承担起,将租赁物完好无损地交付给承租人的责任。
然而,出租人是否真正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这并不会对租赁合同本身的有效性产生任何影响。
换言之,即便是利用他人的财产进行出租活动,租赁合同仍然具备合法性,但是出租人必须履行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