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即自2021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具体条款,其第五百四十六条明确指出了“债权有效性之规定”:
即债权人若有权力转移债权,并已向债务人发出相关通知,则此项转让对于债务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乃“债务”的对称概念。
它在债的关系体系中代表着权利主体所拥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可以使其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特定的行为或者拒绝履行特定的行为。
然而,根据上述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债权人在进行债权转让时未能通知到债务人,那么此项转让将不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
此外,债权转让的通知一旦发出便不可撤销,除非得到受让人的明确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