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体之间产生的债务问题,通常情况下,若债务人生效期内未能按时偿还债务,则债权人有权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以合法手段强迫债务人尽快偿还债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往往无法直接行使强制执行的权力,如扣押他人财产等行为。
不过这并非绝对准则,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下,债主仍有权利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扣押。
以下介绍两种特殊情形:
首先,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协议中有一方向另一方租赁或占有其财产的条款,而对方逾期未支付相应款项的,占有方就有权依法扣押相关债务人的财产;
其次,当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某一特定的资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品时,若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义务,债权人即可依法扣押该抵押物品,并且能够通过抵押物的市场价值优先实现自身的债权。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