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所有债务,无论其性质为何,均应被视为夫妇之间的共同债务,并且需要两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然而,单独是由其中任何一人独自做出的债务,那么则理应有该人自行独立承担归还义务。
当涉及到离婚之后,某一方所背负的债务问题时,我们需要首先明确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若答案为肯定,那么便可对男女双方同时提起诉讼进行追讨;
反之,若是个人债务,那么仅能针对债务人进行追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