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关于农村拆迁补偿费标准的详细信息。
1.土地法规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将对农村村民的住宅进行独立的补偿。
这份草案特别规定,有关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全面细节,由国务院负责制定。
依据国务院所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各省级行政单位、自治区、直辖市均可在此基础上,设定更细致的补偿安置标准。
同时,现行的第四十七条中的相关规定也将有所调整修订。
2.在征地补偿的内容方面,修正案草案新增了对宅基地的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补偿。
根据这份草案,征地补偿将涵盖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等多个方面。
3.在住房保障方面,对于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将为其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若无法提供,则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而对于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则会安排宅基地用于重建住房,并且按照新建房屋的实际成本给予相应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