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净身出户",即是指夫妻在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其中一方提出要求另一方在解除婚姻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这对伴侣在自愿协商下达成了关于某一方"净身出户"的协议,同时也明确约定"净身出户"的一方愿意主动履行该协议,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被视为"净身出户"。
然而,必须要保证此种方式不会对其基本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倘若有一方以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失为理由,要求对方"净身出户",而对方对此表示反对,那么法院将不会作出让过错方"净身出户"的判决。
然而,无过错方仍有权请求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