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能否实施罚款的问题,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来展开深入探讨和权衡。
在承包合同时,承包人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有权选择将其所承担的部分工程项目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实施,然而,这一行为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明确批准方可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承包人所分包出去的工程项目仅限于非主体结构的部分,且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分包行为只允许发生一次,严禁再次进行分包操作。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