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醉酒驾驶案件被依法移送至检察院之后,大约在半个月的时间范围内便会转交至法院进行进一步审理。
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检察院对于其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的被拘留者,如果认为有必要实施逮捕措施,则应在十四个自然日内做出相应的决定。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决定逮捕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三天不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