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的确权问题,需要由政府进行必要的处理和决策。
此项工作必须由政府亲自承担并做出明确的决定。
对于宅基地权属争议的审理,法院仅限于针对侵权性质的纠纷拥有司法管辖权,而对涉及宅基地的确权纷争,则不具有直接司法管辖权。
换言之,无论是宅基地所有者或者是相关当事人中的任意一方或两方,都可以向当地的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实体机构提交处理申请。
若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15天之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在上一级处理机关接收到复议申请之后,应当在3个月内给出相应的复议决定。
如果当事人仍然对复议决定存在不满,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15天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