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种行为涉及到侵犯他人肖像权之问题,属于非法行为。
在处理此事时,首先应以协商方式寻求妥善解决之道。
若侵权方仍坚持不撤销所发布的私人照片,则可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其立即制止侵权行为、恢复受害者声誉、消除不良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还可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以此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