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是交通部门进行实地勘察;
其次是交通部门进行事故责任鉴定;
随后,交通部门将组织各方进行赔偿调解工作;
若对调解结果不满者,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最后,法院在审慎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后,依法做出相应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关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当事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亦可径直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若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或调解书生效后未得到切实履行,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继续提起民事诉讼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