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集团须首先由其控股母公司提出挂牌申请。
在正式启动申请程序后,需向相关监管部门递交以下必备材料:
首先是由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庄重且正式的登记申请书;
其次是详尽明确、规范合法的企业集团章程;
第三是所有参与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必须提供的法人资格证明;
第四是母公司对集团内各成员企业所持有的股份或出资额的明确证明;
最后是其他与申请事项相关的必要文件。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企业集团的登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提出申请,原则上应当与母公司的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