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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没有宅基地如何办

1.申请人需亲自向属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递交用地申请。
2.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应由该组织的全体成员共同参与并召开会议,或者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全体村民举行会议,对村民提交的用地申请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
3.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会议的充分讨论与表决之后,相关决议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严格的审核与审批。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最新修订: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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