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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拆迁能分房吗

嫁出去的女儿拆迁能分房吗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5-14 09:45:29 已帮助9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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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拆迁能分房吗
在我国的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过程中,父母之女的身份对于其是否能够享受到相关的赔偿或补贴存在着一定的影响,这就牵涉到了法律中的若干概念和条款。
当女儿在成年之后选择出嫁,若她决定将户口留在原籍地,那么无论她所归宿的家庭户口属于城市还是乡村(包括小城镇户口),该已婚女子都应与其他普通居民一样,拥有平等的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权利。
然而,如果出嫁的女儿选择将户口迁离原籍地,并且在新的居住地没有获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她在原籍地的土地承包权不应被剥夺,因此,在面临征地拆迁时,她仍有资格依法获取相应的征地补偿款。
同样,如果出嫁的女儿在婚后将户口迁入小城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
同时,如果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发包方应该尊重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出嫁的女儿也有权依法获得征地补偿款。
然而,如果出嫁的女儿在婚后将户口迁入其他村庄,并且在新居住地已经获得了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她在原籍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将会被自动取消,在面临征地拆迁时,她自然无法获得相应的征地补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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