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让时,通常需要通过诉讼手段来进行有效通知。
根据相关法规,若债权人未能履行通知义务,那么其所做出的任何债权转让将不对债务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然而,关于通知的具体形式或途径,法律并未对此作出强制性的限制性规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发出了通知,除非得到受让人的明确同意,否则不得随意撤回。
当债务人接收到债权转让的正式通知之后,他们有权向受让人提出针对原债权人的所有抗辩理由。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