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数额达到1000万元的经济犯罪将可能面临以下刑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然而,具体的处罚情况还需要考虑到犯罪行为的种类及其相应的规范性要求。
例如,以不实资料申报注册资本得当的行为,将被判定为虚报注册资本罪,并可能受到三年左右的有期徒刑惩罚。
若行为人故意夸大注册资本,甚至在原本无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对外宣称拥有资本,则会被认定为虚报注册资本罪。
此外,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在公司设立之初,未实际出资但声称已出资;
或者在出资过程中未能及时转移财产所有权,均可视为虚假出资罪的表现形式。
在公司成立之后,未经合法程序擅自撤回出资资产的行为,将被判定为抽逃出资罪。
在公司向公众或股东发布财务报告期间,以及负责人在进行财务报告时,如故意向股东或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且该行为对他人造成了实质性的利益损失,情节轻微者将面临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而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承担附加的罚金刑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