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委托书时,务必包含以下要点信息:
首先,需要详细填写被委托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以及当前居住地址等信息。
其次,委托事项必须表述清晰且具体,以便于后续执行。
最后,需明确授权范围,并对每一项授权内容进行详细列举。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若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委托代理授权,则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及期限,同时还须由被代理人亲自签署或加盖印章以示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