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合约或协议书通常囊括如下主要元素:
首先是关于合同各方的详细信息,如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
接下来是关于合同标的及其对应之标的物的具体描述,以便清晰明确地界定合同的目的与意义;
然后是针对合同双方所应承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的详细阐述;
在此之后是对违约行为及其对应的法律责任的明确规定;
最后则是关于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的途径及方式的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于2021年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一般情况下应当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是关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例如其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
其次是关于合同标的的具体描述,以便准确无误地界定合同的目的与意义;
再次是关于合同标的数量的明确规定;
接着是关于合同标的质量的严格要求;
随后是关于合同价款或报酬的具体数额;
紧接着是关于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的详细说明;
最后是关于违约责任的明确规定以及解决争议问题的途径及方式的说明。
此外,当事人还可参考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来制定符合自身需求的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