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已正式交付给购买方后,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现实操作中,车辆的实际掌控权就自然属于了购买方。
尽管该交易并未完成产权变更手续,但原车主在此情况下已经无法从中获得任何实质性的权益。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原车主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而应由实际掌控车辆的购买方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纠纷,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出售车辆时务必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尽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是以交付为依据的,但由于车辆仍然登记在您的名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及时进行产权变更将有助于避免后续的诸多麻烦与困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