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款方拒绝提供有效的借款凭据(即“借条”)时,债权人可采取多种途径来确认借款事宜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借条作为借款合同的表现形式,通常应包含以下关键要素:
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完整姓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以及具体的还款期限等。
若因借条问题引发了纠纷,首先建议双方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
如协商无果,则可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1.协商解决:
双方可就争议事项展开深入讨论,寻求共同利益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
2.调解处理:
债权人亦可向法院提出调解请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将依据当事人的意愿,在事实清晰且是非分明的前提下,进行公正合理的调解工作。
3.提起诉讼:
若债权人决定诉诸法律,需提前准备好起诉书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