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自然人涉及伪造或变造金融票证行为的犯罪行径,将受到最高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制裁,并且需要承担2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的罚金。
如情节严重者,则可能面临为期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时还需负担5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的罚金。
对于单位实施此类犯罪行为的情况,将对该单位施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也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自然人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法律惩戒。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