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向当地执法机构报告并请求他们展开针对非法强制拆除行动的调查工作。
当执法人员接收到市民们的紧急报警时,他们有责任采取相应措施。
假如警察接到报警电话却没有阻止非法强拆活动的发生,这种情况可以视为其工作的重大失误,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若是由于某些原因,警察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当事人在事件过后仍然有权前往县级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报案材料,警方有义务对此类破坏公民财产权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若警方仍未予以立案处理,这将被视为不作为的表现,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来督促警方尽快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2.对强拆现场进行详细记录和拍摄,以便为后续的维权行动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强拆现场的状况是当事人日后维权过程中的关键证据之一,因此,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全面的摄影摄像,以确保能够保存下现场真实情况的有力证据。
在完成视频、音频等资料的录制之后,切勿轻易地从原始设备中删除这些宝贵的证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尽可能地将它们保存在原始摄录设备之上,并且同步进行备份操作。
3.迅速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展开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并适时提起法律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