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术转让协议中对于技术转让的具体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签订技术转让协议时,双方必须就技术转让的标的物拥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权达成共识;
其次,只有当技术转让协议的标的物是在协议签署当时已经被转让方所掌握的技术成果时,才能够进行有效的转让;
再次,技术转让协议的标的物必须具备完整性和实用性,以确保其能够真正地为受让方带来实际效益;
最后,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