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首先应当尝试与对方展开友好协商;
若协商无果,出借方宜搜集并整理当时借予对方款项之相关凭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未获得书面借据之际,出借方可依托双方的转账记录、电子邮箱通信内容、电话录音、手机短信讯息、微信交流过程、见证者的证词等各类证据,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以证实借贷关系的确立,进而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