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父母决定
离婚,且他们的孩子已经年满成人,不再需要承担
抚养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已然具备了全面的
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法律权利。
故而,法院将会出于保护未成年权益的考虑,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并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来做出裁决。
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离婚之后,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应优先考虑由母亲直接
抚养;
然而,如果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时,则需由人
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以后,应当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