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借款未偿还之事宜,具体操作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务必在债务到期之际直接向借款人索取;
其次,找寻适当的机会面对面向对方要求明确还款期限;
再者,也可以选择反向借款的策略。
当债权与债务关系正式确立之后,若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延或拒绝对欠款进行偿还,债权人则需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
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错失法律保护的时效性。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