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犯罪分子被法院依法判处
刑罚之时,他们所持有的手机以及其他传呼设备可以暂时交由
家属保管索取回归。
但在处理过程中,需耐心等待执法部门的正式通知,以便取得下一步的安排。
与此同时,罪犯随身物品也应由家属负责领取并带走,其中包括任何非生活必需品,如未能在此期间取走,则将由监狱方面替罪犯暂时代为保管或在得到罪犯本人同意后再发送至其家属手中。
而对于任何
违禁品,则必须予以没收,不得保留。
此外,对于女性罪犯,将由女性执
法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体及随身物品检查。
《
监狱法》第十八条
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
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