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类型的诈骗犯罪中,合同诈骗无疑是最为严重的一种。
其主要作案手法有以下几种:
首先,利用合法的商业活动作为遮掩,实际从事着不法勾当;
其次,采用各种方法制造所谓的证明材料,以获取受害者的信任;
最后,他们还可能会冒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诈骗。
针对这种现象,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应以当事人是否超越了自己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准绳,以此来评估该业务项目的真实性;
其次,要明确各类合同公证与见证的具体内容;
最后,务必对对方的人员身份以及公司实体进行严格的核实。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