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得假释并返回家中的人士可以外出进行长途出行,然而这需要得到监管机关的严格审批。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服刑期满且符合特定条件如守规矩、愿意接受教育和改造、身体患有严重疾病、具有深刻的悔过表现以及不再严重威胁社会稳定等因素的被判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在履行一定程度的管束义务之后,有条件的提早释放出来,这个过程即为假释。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假释期间,被宣告假释的人员若欲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或迁居,就必须向监督机关提交申请并获得审批同意。
《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