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卡人故意拖欠信用卡未及时归还,并存在恶意透支行为,则可能涉嫌触犯信用卡诈骗罪,届时便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包括入狱服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若恶意透支的金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应被视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规定的"情节严重"范畴,这意味着此类情况下,若持卡人未能按照约定按时还款,或存在其他恶意透支行为,并且欠款本金达到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那么他将面临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即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