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农用地上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通过制定及公开发布区片综合地价这一方式加以明确。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需全面综合考虑到该土地原本所用途、其所处的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上所产出的价值、土地区位特点、当地土地市场供求状况、当地人口数量及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
同时,还需要确保至少每隔三年对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发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