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国境内,化妆品的限制携带容器容积上限为100毫升,其中也包含了洗发精和沐浴露这类产品。
二、除了易燃易爆液态物品以外,乘坐在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中的旅客不能随身携带任何单件容器容积超过100毫升且总量超过1000毫升的液态物品登机,如有需要,此类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交付运输。
此外,关于打火机、刀具、有异味的食品、饮用水、酒类以及饮料等物品的携带规定如下:
对于酒精度数在24度(含)以上的酒类物品,其交运数量受到严格限制;
而对于酒精度数在24度至70度(含)之间的酒类物品,其总交运量不得超过5升;
对于酒精度数达到70度的酒类物品,其交运时必须满足民航运输相关规定的包装要求。
三、对于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而言,他们在乘机旅行过程中必须携带的液态药物,必须出示由本人姓名所在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医生处方;
对于携带婴儿出行的旅客,如果他们携带的是液态乳制品,经过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携带登机。
四、若旅客违反上述规定导致误机等后果,责任将自行承担。
液态物品的具体定义如下:
关于液态物品的定义,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将负责进行详细解释:
液态物品涵盖所有液体、浆状、膏状、凝胶及喷雾类物品。
五、严禁旅客携带枪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毒品等危险物品登上飞机。
《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