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以下各项因素来决定是适用完全没收财产,还是只针对某些财产执行处分:
首先考虑主刑的轻重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若罪犯被判处有有期徒刑或拘役等较轻的刑法处罚时,并不适宜采用全面没收其全部财产的措施。
其次要关注实施违法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家庭经济状况的具体情况,一旦该家庭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那么即使对其个人全部财产进行没收也不会对其家庭的日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话,就应该选择对其个人全部财产进行没收;
反之,如果犯罪人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更适合采取的措施是只没收其部分财产。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