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法律范畴内,“青春损失费”这一说法并不具有明确的法律含义和地位,因此我们无法在现有
中国法律体系中找到与其相应的规定和定义。
同时,此种情况亦未列入《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规定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范围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您与前任之间并无任何关于分手后需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之约定或协议,故该项主张极有可能难以获得法律层面的支持。
《
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