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规定,所谓
案底即代表着
犯罪行为的记录,也就是说,当涉足群体性
斗殴事件并涉及到
刑事犯罪的时候,便会在
个人档案中留下相关案底记载。
那么,当涉及到
聚众斗殴事件造成他人
轻伤二级时,其相应的法律判决会是怎样呢?针对这类情况,通常会给予
当事人相应的
行政处罚或
刑事制裁,其中包括
管制、
拘役等措施,而最严重的情况则不超过三年的
有期徒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在同一次斗殴事件中,双方均为轻伤二级,并不意味着所有参与者都将面临
刑事诉讼。
具体而言,谁将承担
刑事责任,这取决于谁首先发起攻击以及引发斗殴的根本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