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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一起还月供离婚如何分

婚前买的房子一起还月供离婚如何分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11 13:45:07 已帮助16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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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一起还月供离婚如何分
结婚之前购置的房屋,无论其所有权是否为夫妻双方共有,只要房产证上载明了双方的名字,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均需共同承担该房屋每月的分期付款责任。
在此情况下,该房产便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若在离婚之时,双方无法就此房产的分配达成共识,则应交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反之,若在结婚前,某一方单独购买了房屋并将其所有权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在婚后,夫妻双方仍需共同承担该房屋每月的分期付款责任,那么在离婚之际,该不动产的归属问题应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如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登记方,同时,对于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离婚时,登记方应对非登记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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