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关损害赔偿的范畴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的支付,这需要以医疗机构开具的正规收费凭证为依据来加以明确;
其次是误工损失费用,这部分的金额则需参照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和其所能获得的收入水平来进行具体核定;
再者是交通费用的承担,这个数额需要根据受害人和其必要的陪护人员由于就医或转院治疗而实际花费掉的经费进行精确计算。
此外还有护理费用、住宿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也应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