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事人故意销毁借据,则极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对他人财产的恶意破坏,构成犯罪范围内的故意毁坏财产罪。
目前,我国对此类刑事案件的立案金额标准设定为人民币五千元。
若实际损害价值超过这一金额限度,受害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依法追究加害方的刑事责任。
借据作为记录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或证明所有权归属的重要文件,在民法领域中属于证明权益关系的书证类别,同时也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除法定有价证券之外,广泛接受并承认其具备财物基本属性的财产权利凭证。
对于此类情况,受害者可采取以下两种途径向法院寻求法律援助:
首先,通过提交诉状至法院进行立案,启动诉讼程序;
其次,亦可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