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们,当公司的
营业执照被
吊销之后,在其
清算阶段内,是不允许继续进行任何与精算业务无关的商业运营行为的。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若涉事企业在此时签署了一份与清算事务无关的协议,通常认为该协议是无法产生
法律效力的。
然而,为了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展开,清算小组在整理完公司的所有财产,制作出精确详细的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之后,必须要制定出一个详尽的清算计划,并且将这份计划提交至股东会议、股东大会或当地人
民法院进行确认。
在清算过程中,公司的财产需首先用于支付清算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员工的
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
补偿金等;
其次,需要支付所有
拖欠的税款;
最后,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剩余的财产才可以用来偿还公司的
债务。
对于
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这些剩余财产将会根据各股东的
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而对于
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则会依据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来进行分配。
值得强调的是,在清算期间,虽然公司仍然存在,但是它是禁止进行任何与清算无关的商业运营活动的。
同样地,在没有按照前面提到的规定清偿所有债务之前,公司的财产是不能够分配给股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
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
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