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如若遗失,不论您身处何地,都能通过以下步骤及时进行补办。
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可以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所在地或核发地之外的任何车辆管理所办理补发手续。
经过对所需资料的严格审核无误后,车辆管理所将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内为您补发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值得注意的是,补领成功后,原有的驾驶证将自动失效,无法再次使用。
补办驾驶证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请您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的申请资料,然后亲自前往当地的车辆管理所进行办理。
其次,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认真填写驾驶证遗失声明及补办驾照申请表,并在表格上贴上您近期拍摄的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片。
接下来,工作人员会对您提供的资料进行详细审核,确认无误后,会向您开具驾管业务受理凭证,并要求您缴纳相应的工本费用。
最后,您只需返回最初的换证窗口即可领取崭新的驾驶证。
在补办驾驶证过程中,您需要提供以下三项基本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由他人代为办理补办手续,则还需代理人提交其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机动车驾驶人近期拍摄的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片;
3.填写完整的驾驶证遗失声明及补办驾照申请表。
在此特别提醒您,在申请补办驾驶证前,请确保自己没有出现过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等情况。
同时,补领成功后,原机动车驾驶证将自动失效,不得继续使用。
此外,只要您的申请符合规定,且提供的资料齐全,车管部门通常会在1个工作日内为您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