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
拆迁的面积计算依据不同的房屋结构位置采用相应的计算方法,而对于单位度量和面积计算的标准也有所差异。
在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费用中,涵盖了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以及奖励性补偿费等多个方面。
例如,对于持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其面积应按照一层进行计算;
而对于多层房屋则应该将每一层的建筑面积相加后得出总面积。
此外,房屋内部的夹层、插层、技术层以及梯间、电梯间等高度超过2.20米的部分都需要计入建筑面积。
同样地,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部的门厅也都被视为一层进行面积计算。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如果层高超过2.20米,那么就需要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进行计算。
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都需要按照房屋的自然层数进行面积计算。
至于房屋的天面部分,属于持久性建筑且层高超过2.20米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以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超过2.20米的部分,都需要按照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进行计算。
挑楼、全封闭的阳台也需要按照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进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封闭阳台的认定应当以房屋竣工时的实际状态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
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
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
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
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
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