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房屋拆迁专题 > 拆迁维权如何

拆迁维权如何

拆迁维权如何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08 18:55:21 已帮助166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拆迁维权如何
拆迁安置房未能在约定的时限内如期交付给被拆迁者,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赋予的权益,他们有权依法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手段保障自身利益。
此外,对于拆迁安置协议中的条款存在不满之处,也可通过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调整,以确保得到公正合理的补偿方案。
倘若以上途径仍然无法找到妥善解决方案,则可进一步诉诸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对于评估报告结果存在疑虑的情况下,应当在收到评定结果后立即于十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若对复核结果依然持有异议,应在收到复核结果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提交鉴定申请以便获得准确的结论。
另外,如果涉及到因征收房屋而需搬迁的情况,作为房屋征收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被征收人支付相应的搬迁费用;
倘若选择了房屋产权调换这一安置方式的话,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前,征收部门也应对被征收人支付相应的临时安置费或者为其提供周转性住房用以解决临时居住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