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理论上,犯罪停止形态被定义为故意犯罪过程中由于某些特定因素所导致的暂时性停止状态。
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犯罪形态的具体分类以及其分类依据。
犯罪停止形态可以细分为完全形成形态和未完全形成形态两大类别。
前者即所谓的犯罪既遂;
后者则涵盖了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以及犯罪中止三种不同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过失犯罪以及间接故意犯罪并不存在犯罪预备、未遂以及中止这三种未完全形成形态。
换言之,只有直接故意犯罪才可能出现未完全形成形态。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