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财物总价值达到了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便可视为盗窃数额巨大的情形。
例如,盗窃了20万元的现金,便应被归类于此范畴之内,将面临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2、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通常而言,盗窃罪的立案金额设定为一千元,这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的。
该条款指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对于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盗窃行为,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因此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进行认定。
此外,如果盗窃的是毒品等违禁物品,也应当按照盗窃罪论处,但具体量刑则需要根据情节轻重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